常見問題
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沒有開設正高級資格。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企業可按規定成立工程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工作,相關事宜請咨詢當地人社部門或單位人力資源部門。
根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3〕39號)規定,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組織兩次,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舉行。考試計劃由人社部、工信部批準后對外公布。
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工信部和人社部共同組織實施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兩項國家職業資格考試。
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教程由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可直接聯系清華大學出版社購買,也可通過有關電商平臺或當地新華書店購買。
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嚴格按照《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3〕39號)規定,執行考培分離制度,社會培訓機構均與我們沒有任何關系。
根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3〕39號)規定,各地考試工作由當地人社部門和工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考點問題請咨詢當地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辦公室。
高級資格:綜合知識和案例分析2個科目連考,作答總時長240分鐘,綜合知識科目最長作答時長150分鐘,最短作答時長120分鐘。綜合知識科目交卷成功后,選擇不參加案例分析科目考試的可以離開考場,選擇繼續作答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結束前60分鐘可以交卷離場。論文科目考試時長120分鐘,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初、中級資格: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術2個科目連考,作答總時長240分鐘,基礎知識科目考試最長作答時長120分鐘,最短作答時長90分鐘,選擇不參加應用技術科目考試的考生開考120分鐘后可以交卷離場,選擇繼續作答應用技術科目的,考試結束前60分鐘可以交卷離場。
根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3〕39號)規定,通過考試并獲得相應級別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從獲得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取得初級資格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取得中級資格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取得高級資格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目前,各地陸續發布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的相關文件,具體事宜可咨詢當地人社部門。
根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3〕39號)規定,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本人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級別的考試。
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務制度,采用網上統一報考(網址:www.4466o.com),根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3〕39號)規定,各地考試工作由當地人社部門和工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具體報名時間請關注當地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辦公室通知。
根據《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初、中、高級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
在當地省級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限內,考生本人按其要求向報考的機構提出成績復查申請。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規定,成績復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數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由省級考試機構將考試成績復核結果答復成績復查申請人,復查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規定,影響秘密事項管理效力、考試安全秩序的事項或信息,不向社會公開。包括考試結束后的試題、試卷、標準答案或評分標準,應試人員答卷或作答信息,報考人員身份信息、聯系信息等。
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是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證書信息查詢網址為:
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資格網www.4466o.com;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查詢驗證系統http://zs.cpta.com.cn。
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全國沒有發放電子證書,各地電子證書有關事宜請咨詢當地省級考試機構。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管理工作規程(試行)》(人社廳發〔2023〕16號)規定,由省級考試機構負責證書的具體發放工作。證書發放機構原則上應當提供郵寄服務并提供證書郵寄服務的網上申請途徑,證書郵寄費用一般由提出申請的持證人支付。具體郵寄有關問題請聯系當地考試機構。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管理工作規程(試行)》(人社廳發〔2023〕16號)規定,合格人員證書由人社部統一制證后配送到省級考試機構,由省級考試機構負責證書的具體發放工作。紙質證書領取事宜請關注當地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辦公室網站通知。
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證書補換請向當地省級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辦公室提出證書補換申請,具體辦理事宜請聯系當地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辦公室。
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證書屬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改革方案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2號)明確規定,嚴肅查處職業資格證書掛靠、尋租等行為,確保職業資格證書的公信力和權威性。